校内各单位:
经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授予秦政琪等12名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大交大研发 [2019] 20号)相关规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须向全校公布,就学位获得者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以及有无其他方面的学术问题等在校内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各方面意见,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批准授予上述人员工学博士学位,向全校公布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争议期(即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止)。凡有异议者,请以署名书面形式与大连交通大学学位办公室联系,对提出异议者我们将对外严格保密。
办公地址:研究生楼203室
联系电话:0411-84105167
公示已结束
大连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