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0〕1042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招收2020年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探索符合学科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有效性、规范化和透明度;积极发挥学科和导师的作用,加强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核和录取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成立研究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考核小组进行相应工作,协调落实考核工作。
3.专家考核小组:学院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专家考核小组一般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另配备秘书1-2名。组长应对考核的各个环节负责,秘书负责考核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过程中涉及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考核材料和录音录像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
三、招生学科及导师
根据《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0〕1042号)文件精神,导师及招生学科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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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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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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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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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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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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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云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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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ячин Сергей Анатольевич
皮亚钦·谢尔盖·阿纳托利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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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与金属的相互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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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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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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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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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оянович Г.М.
斯托亚诺维奇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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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辆振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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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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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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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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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тоянович Г.М.
斯托亚诺维奇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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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辆振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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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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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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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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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атин Виктор Дмитриевич
卡金·维克多·德米特里耶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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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系统可靠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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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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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流程
1.报名
申请人须获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进入提交材料环节。
2.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19日-11月26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专家推荐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核验。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已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应证明材料。
六、考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参加考核,考核时间11月30日,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测试
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七、总成绩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外国语测试成绩*2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与公示
1.考核结束后,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九、其他
1.凡属考生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者,不得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2.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十、工作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将进行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录取的申请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附件:
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
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专家推荐表.doc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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