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智鹏鹏等6名博士研究生
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公示争议期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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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经大连交通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授予机械工程学科智鹏鹏、何盛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王满富、黎春阳、李准、田甜工学博士学位。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大交大研发 [2019] 20号)相关规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须向全校公布,就学位获得者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以及有无其他方面的学术问题等在校内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和各方面意见,以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批准授予上述人员工学博士学位,向全校公布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争议期(即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11日止)。凡有异议者,请以署名书面形式与大连交通大学学位办公室联系,对提出异议者我们将对外严格保密。
办公地址:研究生楼203室
联系电话:0411-84105167
大连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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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发〔2021〕1号:关于对智鹏鹏等6名博士研究生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公示争议期制度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