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2016年秋季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年研究生秋季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对学位申请、评定工作时间做出安排,请学位申请者、论文指导教师、答辩秘书和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准备,按照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申请”各对应学位类型“申请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申请阶段及时间安排通知请见附件。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维护学术威严,培养研究生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及学术行为规范,现强调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工作要求如下:
1、论文重合率检测在预答辩结束后进行,以当次答辩工作时间安排通知为准。检测的论文格式为学位论文送审格式,包含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论文要素(文中涉及作者及导师信息须隐去)。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完成,博士、工程硕士(非学历教育)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学位办公室完成。
3、论文检测要求及处理执行《关于正式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大交大研字【2011】6号)文件标准。
4、论文重合率检测通过的答辩申请人可自行打印送审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与检测论文在格式及内容上必须完全一致。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收到送审论文后应及时进行二者的复查工作。学位办公室在收到送审论文后,也将对二者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30%。
学位办公室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研究生2016年秋季申请学位时间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人提交科研成果
2、学位申请人提出答辩申请(10月15日之前)
3、学位申请人准备答辩材料
4、预答辩
5、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10月28日之前)
6、学位论文评阅(11月1日,5本盲审)
7、学位论文答辩(12月10日-12月20日)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人提交科研成果
2、学位申请人提出答辩申请(10月8日-10月15日)
3、学位申请人准备答辩材料
4、预答辩
5、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11月4日之前)
6、学位论文评阅(11月7日,2本盲审)
7、学位论文答辩(12月10日-12月20日)
三、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人提出答辩申请(10月8日-10月15日)
2、学位申请人准备答辩材料
3、预答辩
4、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11月4日之前)
5、学位论文评阅(11月7日,1本盲审、1本推荐评阅人评审)
6、学位论文答辩(12月10日-12月20日)
※博士学位论文重合率复检时间不得超过11月4日;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复检时间不得超过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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